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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業」就是責任,因為這些責任還沒有完成,所以才會成為障礙,這就是業障。這些業障有過去式的,也有現在的。我們怎麼知道過去式的業障末了呢?這可在作夢的時候發現,我們在夢中常會出現一些景象,讓自己知道一些事情,甚至會感到害怕、緊張;而在日常生活當中,這些業障也會形成一股無形的力量來影響我們。
比方說,當你事業很順利的時候,突然又遇到一些挫折,就像是扯後腿似的把你拉下來;
或是當你有一些錢進來的時候,它就想辦法讓你再付出去;這些都是累世的業障在我們的命運當中運轉,也因此牽引我們的一生。
靈障則是有的靈體因為某種因緣,無意問進入一個人的身體,使得這個人精神失常,也就是說,我們的潛意識受到外來靈體的干擾,讓自己沒有獨立自主的意識,這就是靈障,俗稱走火入魔。這種病是無法吃藥治好的,唯有修行一途。
至於靈魂,是人死後,還沒有超生的精神體,因為它受到業力的污染而無法超生,只有「
佛」才能讓這些精神體從「靈魂」提升到「靈性」的層次,超生到天界以上,去享受一段
時間的福報,再下來修行,這樣才不會墮落到阿修羅道或是三惡趣。
而靈性則是一種天性,是一種慧根、善根,我們修禪就是要先找到這種慧根,從這裡開始回歸,讓靈性呈現光明的一面,然後找到自我,找到「自性」。所以修行不是往外修,而是往裡面修,才能成就佛的應身。
聞悟以後,接著你要去找出通往佛國的大道,這就是「法」;而當你找著了以後,你自然可以來去自如;此時,更大、更高的智慧,你都能不求而得。